
前言:什麼是ADHD?
當提到「過動症」,你第一個會想到什麼呢?
過動症,它的學名為注意力不足/過動症(Attention Deficit/Hyperactivity Disorder,簡稱ADHD)。在美國精神醫學會所編定的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》第五版(簡稱DSM-5)中,ADHD被歸類為神經發展障礙症的一種,且能再被細分為三種類型:注意力不集中型、過動衝動型、混和型。
精神醫學診斷準則認為,若一個人做事情時沒辦法維持注意力,或是常常丟三落四、忘記東西放在哪,他可能有著損傷程度的不專注並缺乏組織化;又當一個人精力充沛、能量源源不絕,沒辦法安靜的坐著,手腳會不停的動,甚至干擾其他人進行的活動或表現出不耐煩,就可能是過動/衝動的徵狀。

ADHD爭議:醫療模式v.s.社會模式
等等!你是不是覺得這些徵狀我也有?
小時候每次作業寫了幾行就開始不耐煩玩手指,長大後則是開會時總因為無聊而心思就飄到遠方,這樣算不算注意力不集中?大學時弄丟並重新補辦了好幾次的學生證,或是每天早上出門時都在找錢包鑰匙手機,大家都說你粗心大意、忘東忘西,算不算缺乏組織化?或是從小就不喜歡坐在位置上,下課都要出去跑跑跳跳,坐太久就壞開始發呆抖腳不耐煩,這樣難道就是過動或衝動嗎?
醫生可能會告訴你,上述行為必須「到達不符合年齡或是發展階段的程度」才算是ADHD。也就是說,如果一個人超過了特定年紀,卻還是有這些行為,且這些行為嚴重影響到他的生活,那就有可能就是ADHD了。至於為什麼會有ADHD?醫生會說這是一種大腦神經發展異常,可能因為中樞神經受損、神經傳導異常、前額葉缺損、缺乏多巴胺、基因遺傳、性荷爾蒙、各種共病或是社會因素等導致。
一個人有ADHD不是他不乖、他不聽話不願意專心,而是因為許多複雜的生物性因素導致了這樣的結果;只要願意服藥、好好配合治療,這些症狀都可以獲得改善。這些論述,就是所謂的醫療模式(medical model)。
聽到這裡,大家可能會開始疑惑:那到底什麼年紀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行為表現呢?
注意力不集中、缺乏組織化、過動衝動等徵狀,超過了幾歲後開始是「不正常」?
小孩子不是本來就是充滿好奇心、喜歡到處跑來跑去探索世界、一次想做很多事情嗎?
為什麼這會是ADHD的症狀?
主張社會模式(social model)的學者也提出了類似的問題,並批判ADHD診斷很有可能是經由社會建構的醫療化(medicalization)結果。醫療化指的是將不符合社會期待的偏差行為,例如不願意乖乖待在教室學習、不遵守規範想要自行嘗試、不文靜乖巧喜歡跑跳尖叫,將這些行為界定為醫療問題,並當成一種疾病給予診斷標籤。因為是「疾病」,就可以進行「治療」,將那些不符合社會期待的偏差行為「矯正」為社會想像一個人該有的樣子。
因此,有些人認為,或許有問題的不是ADHD本身,而是這個社會要求人們要有一定的樣子。就是因為在現代社會中,特別是教育體制,會希望學生可以遵守規矩、乖巧地坐在教室內、安靜的聽課、舉手後才能發言、收拾好自己的東西,不願意待在座位上或提出過多問題的學生才會被認為是「有問題的」。主張社會模式的人會批判醫療模式,認為後者將ADHD歸因於個人因素,卻忽略了社會環境或體制規範所造成的影響。
你呢?你覺得ADHD是因為什麼而造成的?
到底是生物性無法改變的,還是醫療化後社會建構的?
ADHD長大後去了哪裡?
你成長的過程中有遇過ADHD者嗎?
又或是你就曾經被老師或同學戲稱為「過動兒」呢?
或許你曾經在國小時,聽聞隔壁班時常打架鬧事的同學是「過動兒」;長大後,卻不知道這些過動兒們都到了哪裡,或者長成了什麼樣子;甚至當進入台大校園時,「過動症」這三個字幾乎消失於你的世界中。但他們真的消失了嗎?
事實上,醫學界發現ADHD很有可能不會隨著年齡增長大腦發展成熟而消失,成年人中仍有百分之三到五的盛行率,且會影響著其社交、學業與工作。在臺灣,ADHD有大約有5-7%的盛行率,其中有60%的確診者症狀會持續到成人,這也代表著國小時你曾聽聞的「過動兒」,他們並沒有消失,他們仍存在於你的身邊。
假若你本身沒有診斷,身邊也沒有熟識的人是ADHD者,可能會覺得ADHD這個議題離我們很遠很遠。但會不會其實ADHD者一直都在我們身邊,只是我們不知道?而若你本身就有著ADHD診斷,可能會覺得成長過程中有些孤單、似乎無人理解,到大學後更是如此。但或許在校園中,仍有著各式各樣的ADHD者,他們對於自己有著不一樣的理解與詮釋,你不是自己一個人面對這些的。

ADHD藥物治療簡介
ADHD的治療方式?
現行臺灣的醫療模式中,ADHD最主要的治療方式為藥物。目前臺灣治療ADHD使用的藥物,大多為短效型的利他能(Ritalin)與長效型的專司達(Concerta)、利長能(Ritalin LA)、思銳(atomoxetine)。成人後確診ADHD的患者,健保僅給付短效型的利他能,其餘長效型藥物皆需自費,因此成人ADHD者使用藥物仍以利他能為主。
利他能主要成分為派醋甲酯 (Methylphenidate),會透過提升大腦中多巴胺與正腎上腺素,藉此改善注意力並控制衝動。在服藥後約半小時,藥效會開始發揮作用,效果持續3-4小時。然而,藥物也會帶來副作用,最普遍的就是抑制食慾、噁心想吐、體重下降,其餘的也有心悸、失眠、頭痛、頭暈等。
除了主流的藥物治療,ADHD也有其他相關治療方式,像是運動、中醫、心理諮商、職能治療、認知行為治療等等。然而藥物的快速與有效性,無疑的成為了醫療領域最優先使用的治療方式,卻也因此壓縮了其他治療方式的可能性,連帶出許多爭議。
吃ADHD藥的爭議?
相比於自閉症或智能發展障礙症,ADHD具有明確的藥物治療,藥效也十分明顯,
看似相對優勢,實際上卻也有著許多爭議。
首先是ADHD藥物的「有效」。藥物的有效性,讓醫師們在面對ADHD者時,大多以藥物為治療的第一優先選項,可能因此忽略了更適合ADHD者的其他治療方法。此外,藥物的有效性不局限於ADHD者本身,利他能等短效型藥物對於有些沒有ADHD診斷的人,也能產生藥效,這也讓許多人認為ADHD者服藥是「作弊」,並進一步加深藥物的污名、認為服藥就是不好的。
再來是在個人主義盛行的現代社會中,社會期待一個人可以承擔起「自己」的責任,ADHD者面臨的困難也被認為是自己要努力解決的問題;如果一個人不積極努力處理這些困難,就會被外界責難,認為是他活該、他自己不努力。
因此,ADHD者承受著外界對他有著「合格病人」的期待。大眾會希望「病人」可以服從醫療體制,例如定期回診讓醫生確認你的狀況、按時服藥遵從醫囑;外界也會希望「病人」可以自己努力想辦法去改善「問題」,例如除了服藥,你應該早睡早起、更認真運動、只吃健康的食物、不能喝含糖飲料或油炸食物。如果一個ADHD者不符合「合格病人」的想像,就會被外界認為「他自己不努力幫助自己,其他人怎麼幫助他」,或是「他會面臨這些困難是他活該,這些是他自己要想辦法解決的問題」。
然而,外界可能沒有想到的是,服藥的過程是會帶來許多負面影響的。不適的副作用隱藏在看不見的那面,中午大家在享用午餐時卻食不下嚥、聞到食物的味道就會想吐、心悸到冒冷汗手腳冰冷,這些不舒服是他人沒有辦法想像的。此外,目前社會對於精神科的藥物污名仍然存在,我們還是會在生活中聽到「你有病啊」、「神經病」、「你腦袋是不是有問題」等貶抑性話語,拿出精神科所開立的藥物時,也會面臨類似的歧視,被認為「你這樣很像在吸毒」或是「你是不是不夠努力才要吃藥」。由此可以看出,藥物雖然可以帶來一些效果,提升注意力或抑制衝動,但在服藥的過程卻也有著許多不易被外界窺見的難受,那是要身為當事人才能親身經歷的感受。
藥物本應是解決人們不舒服、治療人們病痛的一個手段;然在ADHD的服藥過程,卻可能是讓服藥者本身承擔更多的不適,為的是讓身邊的人們不要被影響到。ADHD藥物的出現,看似提供ADHD者一種協助他們的「工具」,卻也讓ADHD者深陷於服藥與拒藥的兩難掙扎中。